7. 直接取消委託(Straight Cancel Order):
委託人可?用直接取消委託將尚未成交之買賣委託予以取消,但原委託若於進行取消的時間之前或之間成交(通稱為TooLateToCancel,簡稱TLTC),委託人仍需接受已完成之交易,所做之直接取消委託當屬無效。此外對於因市場特别情況委託回報可能遲延所導致之風險,委託人仍須承擔該風險。期交所會員或期貨商或期貨交易輔助人均不負任何責任。
8. 代換委託(Cancel Replace Order):
委託人可要求运用代換委託將尚未成交之買賣委託更改其委託內容,可更改之項目包括交易方式、交易價位、交易數量,但不可更改買賣方之立場I賣之商品或買賣之商品月份。但原委託若於進行代換的時間之前或之間成交(TLTC),委託人仍需接受已完成之交易,其所為之代換委託當屬無效。此外對於因市場特别情況委託回報可能遲延所導致之風險,委託人仍須承擔該風險。期交所會員或期貨商或期貨交易輔助人均不負任何責任。
9. 持續有效委託(Good-Till-CancelOrder,簡稱GTC):(尚未核准)
此種委託又稱Open Order,在未成交或未經委託人取消之前一直有效,其有效期直至該委託買賣商品之最後交易日為止。
10. 價差單(Spread Order):
同時擁有買進與賣出不同商品之委託單。
11. 二擇一委託(OCO,ONE CANCELS THE OTHER ORDER)
此種委託單上設定兩種價位或兩種不同的交易方式,其中一種成交,另一種自動取消。